各单位、学生班级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要求,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,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,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,教师工作部在学校网站和校内指定地点设置网络版和实体版“师德师风”意见箱。如有关于“师德师风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可通过上述途径反馈。
一、“师德师风”重点内容
1.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、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言行。
2.危害国家安全统一,损害国家尊严,破坏民族团结,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,损害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、违背诚信契约精神、不履行社会服务责任和义务等,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。
3.在课堂、论坛、讲座、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、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、不良信息的。
4.在校园里传播宗教和组织开展宗教活动。
5.宣传、组织、参与或诱导学生参加封建迷信、邪教组织、“黄赌毒”、传销等非法活动。
6.发表、传播低级庸俗文化及非法出版物等其他危及意识形态安全的行为。
7.歧视、侮辱学生,用简单粗暴态度对待学生,殴打、体罚或变相体罚、威胁、打击报复学生的。
8.诋毁、侮辱、谩骂、诽谤、诬告陷害、人身攻击、殴打或暴力虐待他人的。
9.违反教育教学纪律,不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工作责任的。
10.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的。
11.组织或要求学生从事与教育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等无关事宜的。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,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其他活动。
12.抄袭、剽窃、侵吞他人学术成果,伪造、纂改数据文献或捏造事实,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的。
13.通过弄虚作假或采取贿赂、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,获取科研项目、经费、奖励、荣誉、职务职称等的。
14.买卖、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,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的。
15.违反奖励、专利等研究成果署名和论文发表规范的。
16.指导学生不力,对学位论文把关不严,导致出现问题论文,尤其是学位论文存在抄袭、剽窃、造假、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的。
17.利用学术权力谋取学术资源、头衔、职位,利用教学科研活动为个人、亲属、朋友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。
18.违反科研道德和科技伦理等不端行为。
19.以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在招生、考试、推优评先、岗位聘用、职称评聘、各类奖(助)学金评定中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、谋取私利。
20.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等财物,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休闲等活动,或利用学生及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。
21.假公济私,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、校徽、专利、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的。
22.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;以利益、奖励、升学、就业等多种目的引诱、胁迫学生的;对学生有任何形式的猥亵、性骚扰、性侵害等行为,包括但不仅限于身体接触骚扰,故意触碰、抚摸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;言语骚扰,向学生作出具有调戏、挑逗或者故意谈论有关性的话题、询问个人的性隐私、性生活等具有性暗示的言行;短信、微信、电子邮件骚扰,向学生展示传播包含色情、淫秽内容的信息、书刊、影片、音像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等行为。
23.生活奢靡、贪图享乐、追求低级趣味,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24.以非法或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,串联煽动闹事,违法上访。组织、鼓动或参与非法集会、游行、示威、结社活动。
25.其他违反党纪政纪、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,违背公共秩序、社会公德或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、有损教师职业声誉,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。
二、“师德师风”意见和建议反馈
为便于整改,请提交“师德师风”相关意见和建议时尽量提供较为详实的信息。如涉及具体事件和人员,请尽可能提供有关证据。学校将对有关信息、线索严格保密。对反映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组织力量落实处理。
举报电话:0746-6381163
电子邮箱:jsgzb516@126.com
实体信箱均设楼栋一楼入口处,每周二下午由指定人员开箱收取信件。
具体如下:行政办公楼、明德楼、博雅楼、明理楼、逸夫楼、毓秀楼
桃园第四学生宿舍、荷园第九学生宿舍、松园学生食堂、桃园学生食堂
教师工作部
2025年3月12日